IP(知识产权,通常也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形象、网红等)和操盘手合作可以有多种模式:
一、品牌 IP 与电商操盘手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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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销售分成模式
- 合作方式:操盘手负责品牌 IP 产品在电商平台(如淘宝、京东、抖音小店等)的整体运营,包括店铺搭建、产品上架、营销推广、客服售后等环节。品牌 IP 提供产品供应、品牌形象授权以及产品相关的内容素材(如产品图片、品牌故事等)。
- 利益分配:双方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对产品销售利润进行分成。例如,操盘手可能获得销售额的 30% 作为运营收益,品牌 IP 则获得 70% 的利润,具体比例根据产品的成本结构、市场竞争程度、操盘手投入的资源和品牌 IP 的影响力等因素协商确定。
- 举例:一个知名动漫 IP 授权一家电商操盘手销售其周边产品。动漫 IP 方提供精美的动漫形象图片和周边产品设计,操盘手利用自己的电商渠道和营销手段进行销售。如果一款周边玩偶售价 100 元,成本为 40 元,在扣除其他运营成本(如营销费用、物流费用等)后,利润为 30 元。按照约定的 40%:60% 分成比例,操盘手可获得 12 元利润,品牌 IP 可获得 18 元利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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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收费模式
- 合作方式:品牌 IP 将电商运营业务外包给操盘手团队。操盘手根据品牌 IP 的目标和要求,制定并执行电商运营策略,品牌 IP 按照操盘手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效果支付服务费用。
- 收费方式:服务费用可以是固定的月度或年度费用,也可以是基于绩效的收费。例如,固定费用可能是每月 5 万元,用于维持店铺的基本运营;基于绩效的收费可以是根据店铺销售额的一定比例(如 5%)或者根据流量增长、转化率提升等关键指标来收费。
- 举例:一个新兴的服装品牌 IP 与电商操盘手合作,品牌希望在电商平台上快速打开市场。操盘手收取每月 3 万元的基础服务费用,用于店铺装修、产品上架等基础工作。同时,对于超过一定销售额(如每月销售额超过 50 万元)的部分,按照 8% 的比例收取绩效费用。
二、内容 IP 与内容营销操盘手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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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分成和流量变现模式
- 合作方式:内容 IP(如网红、自媒体博主)提供内容创作和发布渠道,拥有一定的粉丝群体和流量。操盘手负责内容的营销策划,包括品牌合作对接、广告植入形式设计、流量引导等。
- 利益分配:当通过内容营销实现广告收入或流量变现时,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分成。例如,对于一条带有品牌广告的视频内容,广告收入为 10 万元,根据双方约定的 60%:40% 分成比例,内容 IP 可获得 6 万元,操盘手获得 4 万元。同时,在流量变现方面,如通过内容引导粉丝购买合作品牌的产品,按照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分成,或者根据引流带来的新用户注册等其他流量转化行为获得相应收益。
- 举例:一个美食博主(内容 IP)与内容营销操盘手合作。操盘手为博主对接了一家食品品牌的广告合作。博主在视频中展示并推荐该品牌的零食。视频获得了 100 万的播放量,广告带来的直接收入为 5 万元。按照 70%:30% 的分成比例,博主获得 3.5 万元,操盘手获得 1.5 万元。此外,广告还引导了 5000 名粉丝购买该零食,根据销售额的 10% 再次分成,这部分收益也按照相同比例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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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合作模式(长期深度合作)
- 合作方式:操盘手和内容 IP 共同成立一家内容创作公司或者品牌营销公司。内容 IP 以其品牌价值、粉丝资源等无形资产入股,操盘手以资金、运营团队和营销资源等入股。
- 利益分配:双方根据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,共同承担风险。例如,内容 IP 占股 40%,操盘手占股 60%。公司通过一系列内容营销活动获得的利润,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双方。同时,在公司决策过程中,双方根据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,共同规划公司的发展战略。
- 举例:一个具有较大潜力的游戏主播(内容 IP)和内容营销操盘手成立了一家直播营销公司。主播以其个人品牌和粉丝基础评估价值为 100 万元入股,占股 40%,操盘手投入 200 万元资金和运营团队,占股 60%。公司通过承接游戏厂商的直播推广活动获得了年度利润 200 万元。主播按照股权比例可分得 80 万元利润,操盘手可分得 120 万元利润。并且在公司运营过程中,双方共同决策公司的业务拓展方向,如是否签约新的主播、开展新的营销渠道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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